选民投诉
如果您对您的注册或投票经历有任何投诉,法律为您提供了几种采取行动的选择。
注册被拒:您的10天法院上诉权
如果您的投诉与选民登记申请被拒绝有关,您有权立即向当地巡回法院提出上诉。您当地的总登记官在拒绝您的注册申请时,必须附上您的上诉权利通知以及建议您提交的表格。需缴纳 $ 10法院申请费,并且您必须在被拒绝后的10天内提出上诉。如果您认为自己被错误地拒绝登记且未收到任何通信,请联系您居住的城市或县的总登记员或选举部以寻求即时帮助。
向选举部投诉
非正式
在线投诉表将通知事件发生地选举部门和总登记处所发生的事情。此选项在报告解决时间紧迫的事件时最有用。地方选举官员需要时间将 11 月大选的选民信用输入公民门户。如果您的选票未显示在在线门户中,请在本周晚些时候再次检查。如果下周仍未显示,请提出投诉。填写在线投诉表格>>>
正式的
选举部根据《帮助美国投票法案》(HAVA)为认为自己的投票权利受到侵犯的选民实施正式的申诉程序。鼓励州和地方选举官员尽可能与选民合作,以非正式的方式解决问题。我们鼓励想要提出正式投诉的人查看选举和选民常见问题解答以及允许您投票的要求。如果您不明白这些要求,您可以请选举官员向您解释。请记住,虽然选举工作人员可以提供有关联邦和州选举法要求的信息,但工作人员不得向公众提供法律或税务建议。有关这些问题的指导应从法律或税务专业人士处获得。需要法律援助的人可能希望联系弗吉尼亚州律师转介服务,这是弗吉尼亚州律师协会提供的服务。选民倡导者也可能到场提供协助。
如果您认为自己满足了所有要求但仍不被允许投票,请在离开投票站之前要求选举官员就您的情况联系选民登记处。选民登记员将调查您的案件,并可能立即解决问题。
如果您对结果仍不满意,请尽快致电选举部 ( 800 ) 552 - 9745 ,最好在投票结束前致电。该部门越早了解您的问题,您就越有可能在选举日得到满意的答复。
如果您仍然认为您的投票权利可能已被侵犯或在不久的将来可能被侵犯,您可以使用弗吉尼亚州选民投诉表提出正式投诉。
- 填写投诉表(英语-西班牙语)。提供尽可能多的信息,以便我们能够充分了解问题的本质。自事件发生之日起,您有10天的时间提出投诉。
- 对投诉表进行公证。
- 将签名并公证后的表格邮寄至:
副专员
弗吉尼亚州选举部
华盛顿大厦一楼, 1100银行街,
弗吉尼亚州里士满23219
选举部将根据以下程序审查您的投诉:
首先,工作人员必须确定该投诉是否违反了《帮助美国投票法案》(HAVA)第三章。第三章包括投票系统标准;投票系统对残疾人的可访问性;纠正投票错误的说明;如果通过邮寄登记,则在联邦选举中投票的身份识别要求;全州计算机化选民登记名单;登记表的内容;以及临时投票。
如果投诉未指控违反第三章,则该投诉将根据1 VAC 20 - 20 - 80视为非正式投诉。非正式投诉不受下述替代争议解决程序的约束。
如果投诉指控违反了第三章,则将以书面形式确认该投诉,并为投诉人提供机会通过电话或亲自请求举行听证会,具体方式由部门决定,部门可能会合并类似的投诉。听证会将以事实调查和解决问题的形式在部门员工面前进行,以制定计划确保违规行为(如果有)不会再次发生。必须保留记录,包括所有提交的文件的副本以及会议记录、录音带或其他听证记录。
选举部将做出最终决定。不允许采取财务支付或民事处罚措施;补救措施可能包括以书面形式认定存在违反第三章的情况,以及确保不再发生违法行为的策略。最终决定必须由选举部专员或副专员签署。所有决定函都将公布在该部门的网站上。非正式投诉将由工作人员解决,并可根据情况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方式作出答复。
该部门将处理所有正式投诉,并在收到投诉后的90天内做出最终裁定。如果延误导致90天的期限无法完成,该部门可能会要求投诉人延期完成调查或进行听证会。如果投诉人不同意延期,则必须在90天内做出最终裁定,或者将此事提交替代性争议解决程序。非正式投诉不适用于替代争议解决方式,除非该部门认为情况有必要采取此行动。
对于在提出投诉后90天内未得到解决的投诉,选举部将提供替代争议解决流程(除非投诉人同意在更长的时间内做出此类决定)。替代性争议解决程序是一种合作、非对抗、建立共识的方法,与仲裁、调解或诉讼不同,它不会宣布胜诉。该部门将从一组同意提供服务的州雇员志愿者中选出一名志愿者,召集相关方会议来解决特定的投诉。小组成员将向专员推荐结果,专员可在60天内采纳或修改该建议。您可以于15天内向全体州选举委员会对专员的最终裁定提出上诉。委员会可以举行听证会或依据该记录。委员会将在投诉人提出上诉请求后45天内对所有上诉作出决定。
*关于个人身份信息的通知
向选举部提交的投诉中包含的信息可供公众查看。一般来说,提交给选举部的投诉中不应包含个人身份信息,例如社会保障号或选民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或金融机构账号。准备或向该部门提交投诉的人员有责任确保文件不包含此类信息。该部门有权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删除文件中包含的个人身份信息。